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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
1.重大健康問題:如突發(fā)嚴重疾病或意外事故,導致無法正常參加課程或考試。
2.親屬喪失或家庭危機:如近親去世、家庭突發(fā)事件等,對學生情緒和專注力造成顯著影響。
3.心理健康問題:如抑郁、焦慮等心理問題,影響學習能力。
4.突發(fā)的生活變故:如住所失火、遭遇犯罪等突發(fā)事件。
5.原有健康狀況的惡化:如長期疾病突然加重,且之前未能獲得合理調(diào)整。
需要注意的是,長期的慢性疾病通常不被視為EC的理由,除非有新的診斷或病情突然惡化,且之前未能獲得適當?shù)闹С帧?/p>
1.缺乏獨立第三方證據(jù):申請時必須提供來自教育機構或考試中心的獨立證據(jù),個人陳述或親友證明通常不被接受。
2.未及時申請:應在受影響的評估或考試后的10個工作日內(nèi)提交申請,延誤可能導致申請無效。
3.重復申請相同理由:同一理由不應多次用于不同的EC申請,除非情況有新的發(fā)展。
4.未遵循學校流程:每個學院可能有不同的申請流程,未按照規(guī)定提交可能導致申請被拒。
伯明翰大學設有EC小組(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 Panel)專門處理此類申請,確保學生在遇到困難時能夠獲得公平對待。如果你仍有不明確的地方,或者需要專業(yè)人士指導申請,歡迎咨詢海馬課堂獲取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