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
被停學的學生需在計劃復學日期前的6個月內提出重新入學申請,并至少在計劃復學日期前2個月完成申請。例如,若你希望在2026年2月復學,最早可在2025年8月提交申請,最晚需在2025年12月前完成申請。
1.提交書面申訴:收到停學通知后,你有權在指定時間內向教務長或其指定人員提出書面申訴。申訴需說明你受到了實際的不利影響,并提供相關證據支持。
2.參加成就教練面談:在重新入學申請過程中,你需要與成就教練(Achievement Coach)會面,討論你自上次學習以來的變化,以及你為確保未來學習成功所采取的措施。
3.準備相關材料:在面談前,建議你準備以下內容:
你希望復學的原因;
你已采取的措施或策略,以解決之前影響學習的問題;
這些措施如何幫助你成功復學的詳細說明;
你在被停學期間的學術或工作表現。
提交重新入學申請后,你將在10個工作日內收到成就教練的回復。整個重新入學流程可能需要長達6周的時間。
如果你在申訴復學的過程中需要幫助,或者不清楚如何證明自身的學習能力,并爭得院校同意,不妨咨詢海馬課堂學術申訴項目組,我們將給予你更多專業指導和申訴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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