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情況
大學會為學習經歷受到特殊情況影響的學生提供支持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提出特殊情況申請(ECA)的可接受理由是,發生了之前未知的、不可避免的事件,對學生的學習或參加評估課程的能力產生了明顯而重大的影響。本文整理了澳洲國立大學情有可原(ECA)情況申請政策,希望能對大家有一定幫助。
健康狀況:如重病/受傷;學習計劃中記錄的健康狀況嚴重惡化、
困難:如嚴重犯罪(包括家庭暴力)的受害者;經濟困難;嚴重車禍或一般公共交通問題;重大的更廣泛的信息技術問題;突然和不可避免的基本護理責任、
近親或好友死亡或突發重病、
精英:如運動成績或表現、
職責:如初級、軍事、緊急或志愿緊急服務、
災難:如重大自然災害/地緣政治事件:如洪水、火災、大流行病、地震、海嘯、戰爭爆發、 恐怖主義、網絡攻擊、
原住民文化承諾:根據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 "和解行動計劃"。
年度大會的成果僅限于以下方面:
驗證:改變評估時間、
批準:延長評估
批準:替代評估、
批準:改變評估權重、
如果你需要將非考試的評估時間延長 10 個工作日或更短時間,請不要提交 ECA 表格。短期延期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給項目協調員,或按照你所在學校/學院規定的程序提交。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必須使用 ECA 表格提交評估調整申請。學生應披露以前通過考核的課程所批準的任何延期。這包括課程提供者和/或學院批準的延期。
學生需要通過ISIS使用ECA ?電子表格完成ECA申請,學生申請時應附上相關文件。
1.提交相應證據
個人證明文件應附在申請表后。學生可以使用權威的文件來證明你的情有可原情況,比如:
相關獨立人士(或組織)提供的證明文件應掃描并附在申請表后:
醫療或其他專業人士出具的文件/證明(只有在預定評估時確認殘疾的醫療證明才有效);
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教職員工的支持信
警方報告;
死亡證明。
學生需要在必要時應附上醫療證明、支持信和聲明:?病情開始或個人情況發生變化的日期;以及你的病情如何影響了你的學習能力。申請時必須附上所有相關證明文件。因其他目的而保存在校園內的文件不視為 ECA 的一部分。如果在集中評估期間發生事故,可能會生成事故報告。
教務長、主管教育的副校長和/或其代表有權決定是否給予成績調整。
2.學校對于學生所提交證據的要求
學生不得提交可能具有令人不安或可怕內容的照片、聲音文件或視頻。此外,對于需要證明文件的申請,照片、聲音文件或錄像通常不被視為充分證據,因為其真實性無法核實。
在提交申請時,無需提供經認證的文件副本。? 但是,學校保留日后要求申請人提供文件原件的權利。提交的文件可能會被檢查,且必須由簽發機構認證。任何偽造文件都將受到紀律處分。
文件必須為英文或提供官方譯文。??必須提供文件原件及其英文翻譯件的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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